民主的社會對立
1992年5月2日,一位叫做德尼.金恩 (Rodney King) 的黑人被四名洛杉磯警察痛打,其傷勢危及生命。後來痛打的錄影畫面流傳到社會,引起社會公憤。然而,事後警方被司法院宣告無罪,引發了為期六天的社會暴動。暴動的情況造成 53 人被殺害,被縱火的建築物超過 7,000 棟。
2010 年 6 月 13 日,比利時大選結束後,由於荷語政黨與法語政黨的長期鬥爭,導致這次的投票結果沒有任何一個黨獲得多數票,造成比利時 194 天(約 18 個月半)沒有中央政府。
2013 年 10 月 1 日,由於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僵持鬥爭,使得美國國會沒有通過次年的預算,造成了從這一天開始有許多政府部門關閉了三個星期。
在 21 世紀的今天,社會對立 (social conflict) 成為了民主社會必須迫切面對的重要議題。社會對立是指社會上不同的團體基於不同的意識形態,而在種族、宗教、政治、經濟等議題上,存在排他性的觀念和立場,致使民主社會的運作受到威脅。若我們無法好好正視社會對立造成的問題,它不但會嚴重衝擊整個民主社會的運作,甚至可能會造成生命的重大傷亡。面對這樣一個問題,海特 (Jonathan Haidt) 在《好人總是自以為是》 (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 這本書裡,提出了他的分析以及解決的方法。
要解決社會對立的問題,首先必須瞭解社會對立背後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或許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在討論一個議題時,發現不管自己用再多的證據、理由去支持自己的論點,對方怎樣都無法聽進去,反而提出一些非常荒謬、不合理的觀點。有時候雙方吵得面紅耳赤,還會罵出情緒化的用語,甚至是大打出手。也因為如此,爭辯的雙方(也可能多方)出現激烈情緒的反應時,往往會被視為阻礙溝通的根源,甚至被認為是民主進程的絆腳石,因為我們相信良好的民主運作要建立在理性的溝通基礎上。強調理性的普遍性,反對個人的情緒介入,成為了我們針砝社會對立的不二法門。
然而,海特反對自啟蒙時代以來,理性掛帥的道德主張,他不認為道德判斷是理性思考的結果;相反的,他主張道德判斷是「直覺先來,策略推理後到」。也就是說,在遭遇道德事件時,我們是先產生一個道德直覺,由該直覺形成道德判斷後,再尋找理由來支持自己的道德直覺。這也是為什麼,即使爭辯的雙方都非常願意理性溝通,但是無論你提出再好的證據、理由或認為是重要的問題,對方都有可能不認同。這個分歧是因為當雙方針對某一事件形成不同的道德直覺時,都會各自尋找支持自己道德直覺的證據與理由,進而形成對立的觀點。
部落的道德衝突
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對立」的問題,通常源自同一個社會內的不同團體。從生物演化的觀點來看,人類個體為了生存,必須與同儕競爭、爭奪資源以及保護自己,因此有人認為,人類的基因是「自私」的。但另一面,人類為了抵抗更大的威脅以及製造更適合生存的環境,又必須團結起來(要狩獵大象或山豬,群體合作總是來得容易)。於是,就有各種部落的產生。不同的部落因應不同文化,而發展出來的管理、經營模式有很大的差別,其中又表現在資源分配以及懲罰的制度上。關於這一點,演化心理學家格林 (Joshua Greene) 有一段精彩的描寫,我在此邀請讀者們耐心地閱讀以下的一段文字:
在某個深邃黝暗的森林東方,有個牧民部落公共牧場上牧羊。這裡的規則很簡單:每戶人家獲得相同數量的羊,各家各戶派代表參加管理公地的長老會議。長年以來,長老會議做出了許多困難的決定。例如,某戶人家養了體型特大的羊,在公地上為自己取用了更多資源。經過一番熱烈辯論,長老會議決定禁止這件事。另一戶人家則被逮到毒殺鄰居的羊,為此他們受到嚴厲的懲罰,有些人說罰得太重了,有些人則說罰得太輕。經歷這些挑戰,東方的部落存活了下來,蓬勃發展,其中有些家庭比其他家庭更加興旺。
森林西邊有另一個部落,其中的牧民也共享一個牧場,但是每戶人家的羊隻數量是依據該戶人數來決定。這裡同樣也有長老會議,也做了許多困難的決定。有個特別會生的家庭有十二個小孩,遠比其他人家都多,有些人抱怨他們從公地耗用了太多資源;另一戶人家的成員生了病,六個孩子在一年中就死了五個,有人認為剝奪他們一半以上的財產是雪上加霜,並不公平。儘管有這些挑戰,西方部落也存活了下來,蓬勃發展,某些人家比其他人家更發達。
森林北邊又有另一個部落,這裡沒有公共牧場,每戶人家都有一塊用柵欄圍起來的地。這些地的大小與肥沃程度差異很大,部分原因是有些人比較聰明與勤勞,他們用積存下來的財產向較不發達的鄰人買土地。但有些牧民較不發達不是因為不努力,只是因為時運不濟,被疾病奪走了他們的牲畜或孩子。還有一些牧民卻出奇地幸運,他們不是因為特別聰明或勤勞而擁有龐大肥沃的土地,只是因為繼承而富有。在北方這裡,長老會議不太做事,他們只需要確保牧民遵守相互之間的承諾,並尊重彼此的財產權。北方家庭之間財富上的龐大差異是許多紛爭的來源。每年冬天都有一些北方人因為飢寒交迫死去,但大部分家庭還是發達了,其中一些比起另外一些要興盛許多。
慘烈的衝突存在於新牧場上的部落之間,而且時常相當血腥,他們都是有道德的人,卻以不同的方式來表現道德。他們相互戰鬥,並非因為他們根本上是自私的,而是因為他們對於一個道德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有不同的看法。雖然他們的學者也有那些歧見,但這不只是學術上的意見不一,每個部落都融入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一套道德常識。各部落互相打鬥並非因為不道德,而是因為他們用非常不同的道德觀點看待新牧場上的生活。
格林指出,人類的道德演化,是為了促進團體的合作。他強調,人的社交圈子是由層層疊疊的團體構成的,這些團體包括村落、宗親、部落、種族、鄰里、城市、州、地區、國家、教會、教派、宗教等。而我們也會比較傾向優待親近、同一團體的人,他把這種心理傾向稱之為「部落主義」。
海特也認為,人類為了促使團體合作,大腦會抑制私我的行為,促進團體感。然而團體感會造成排他性,對於外來團體不同的價值認知,容易產生威脅感和敵意。
依據海特,人的大腦對某些道德刺激的反應比較敏銳,如小孩受傷、詐騙等。而這些反應,背後有一套道德機制在運作。海特透過認知人類學的「模組化」概念,再結合演化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的綜合視角,歸納出六項道德原則,分別是關懷/傷害 (care/harm)、公平/欺騙 (fairness/cheating)、自由/壓迫 (liberty/oppression)、忠誠/背叛 (loyalty/betrayal)、權威/顛覆 (authority/subversion)、聖潔/墮落 (sancity/degradation)。
關懷/傷害
海特認為,人類為了讓自己脆弱的寶寶能夠健康存活,往往會投入更多的心力照顧。就演化來說,人類能夠對兒童的需求和痛苦跡象做出適當的反應,在這一方面,通常女性比男性更加敏銳和細膩。人類對自己孩子的關懷與保護,也會擴及到更大的範圍,包括別人家的孩子、其他動物等,這也是為什麼,社會大眾會對殺害小燈泡的兇手感到憤怒和痛恨。關懷/傷害模組的觸發物,往往是一些被傷害的畫面,包括戰爭照片中血淋淋的屍體、被捕獸夾夾到的動物等。
公平/欺騙
設想一下,假若在一家公司裡上班,你請假四天,結果被扣了四天的薪水,而你的同事因為與老闆是親戚關係,他請假四天卻只被扣了一天的薪水,這時候你會否覺得不公平?又或者,你去租房子,剛開始你被告知這間房間是新的裝潢,沙發椅和床都是新買的名牌,結果簽約入住後沒多久,你發現下雨時牆壁會滲水,廁所馬桶又經常阻塞,而沙發椅和床其實都是舊的,這時候你是否會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這也是為什麼,長期坑殺房客的張淑晶被判8年罪後,讓社會大快人心。為了讓一個團體可以互惠合作,人類演化出一套「一報還一報」的道德情緒,也就是強調「公平」和免受「欺騙」的對待。
自由/壓迫
依據海特,人類學家克里斯多福.伯姆 (Christopher Boehm) 發現,人類的團體生活模式跟黑猩猩的團體生活很相似。在黑猩猩社會裡,會有一個地位最高的雄性黑猩猩,其他黑猩猩必須服從這位黑猩猩,若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卑微,又或者讓這位黑猩猩感到威脅,就會遭受到一頓痛打。然而,地位最高的黑猩猩,必須要能夠服務大家,調解糾紛,若牠欺壓其他黑猩猩,其他黑猩猩會聯合起來對付牠,甚至會取牠的性命(我們不妨想想,法國大革命的路易十六是如何被送上斷頭臺)。
伯姆認為,人類早期有階級的傾向,但是發展到某個時期,出現了「政治轉型」,採取平等主義的生活方式。從歷史的發展來說,游牧型的採集部落就是一種平等主義的文明型態。在一個講究人人平等、自由的社會裡,若出現一方壓迫另一方的行為,就會觸發人民的義憤填膺和抵抗。前一陣子,教育部拒絕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校長,引起社會輿論的批評。就在 5 月 4 日當天,臺大師生發起「新五四運動」,其宣揚的理念正是「捍衛大學自治,守護學術自由」。很明顯,這起運動背後的道德訴求正是「自由/壓迫」的道德原則。
權威/顛覆
前一個道德原則跟這個道德原則看似相互牴觸,但其實不盡然。畢竟在某些情況下,權威具有合法性,例如一個班級裡的師生,若幾十個學生不服從老師的上課方式,後果可想而知。另外,在社會交際的一些敬語上,也都會體現出某人的權威,例如使用「您」而不是「你」。海特舉了兩個例子最能說明這一點,如果一個讓你尊敬的長者,請你直接叫他的名字,你會不會感到一陣尷尬?若是陌生的業務員不是叫你先生或女士,而是直呼其名,你會不會感到討厭或反感?
一般來說,權威跟職位、身分、地位等息息相關,即使在民主的社會,對於某些職位上的人物,我們仍被要求服從他的權威。如在法國二戰紀念活動現場,有學生直呼總統馬克宏的綽號 Maru,當場被馬克宏糾正:「你正在參加正式儀式,應該舉止合宜」、「你應該稱呼我總統先生」,事後該學生也表示道歉。從過去到現在,在人類的社會裡,權威都意味著秩序的維持,因為上位者必須對下位者負責,一旦有人無法服從權威,或行為顛覆了秩序,就會產生社會的混亂。因此,為了要適應團體生活,人類也發展出權威/顛覆的道德原則。
忠誠/背叛
前一個道德原則主要是適用在同一個團體內部,而忠誠/背叛的道德原則則是用來適應團體與團體之間的競爭、對立關係。為了共同面對外來團體的挑戰與威脅,團體內部的人要更加團結一致,於是忠誠/背叛就成為區別成員和叛徒的指標。在早期的宗教領域非常強調這個原則,一旦冠上叛教的罪名,就會被該宗教的信徒恨之入骨。在戰爭期間,這個原則也特別被看重,叛徒、賣國賊的罪名都足以牽連整個家族。在臺灣,這個原則經常出現在兩岸關係的議題裡,這也是為什麼黃安那麼地被臺灣人討厭,他雖然是臺灣人,但明顯「親中」,一方面居住在中國大陸且經常舉報臺灣藝人,一方面又常回來臺灣「爽用健保」。
聖潔/墮落
早期的人類,為了避免污穢與充滿病原體的生活環境,或者為了避免吃到寄生蟲與骯髒的東西,而發展出這個基本原則。關於這個道德原則的現代觸發事件,海特提到了一個例子。在 2001 年 3 月 9 日,德國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德國電腦技師麥維斯和電腦工程師布蘭德斯錄製了一段影片,該影片顯示了布蘭德斯是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願意被麥維斯宰殺的。然而影片的內容卻驚動了整個社會。影片裡詳細地記錄了麥維斯的「宰殺」過程,包括烹調布蘭德斯的生殖器官,逐一地把布蘭德斯的肉剝下來,放到冷藏庫。在未來的十幾個月裡,麥維斯慢慢「享用」著布蘭德斯的屍肉。
布蘭德斯是完全自願被麥維斯用這樣的方式對待和宰殺的,從「在不侵犯到他人的情況下,自由不應該受到限制」的原則來看,麥維斯似乎不應該背負謀殺的罪名(剛開始,麥維斯不是被判謀殺罪,而是「過失致死」)。但我們還是覺得布蘭德斯非常殘忍,覺得這是一起變態的謀殺案,對於他的行徑我們感到噁心、反感。在這起事件中,就是觸發了我們的聖潔/墮落的道德原則。除此之外,一些偉大的宗教人物(如耶穌)、聖典(如聖經)、神聖象徵物(如十字架)、聖地(如耶路撒冷)遭受到他人的褻瀆後,也會觸發信徒的聖潔/墮落的道德感知。
針對上述的六大原則,海特整理出一個圖表:
關懷/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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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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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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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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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顛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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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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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及關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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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互惠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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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團體中有人一有機會就想統治、霸凌及限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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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團結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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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階層打造有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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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污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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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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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的小孩表現出受苦、憂傷或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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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合作、瞞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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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統治、壓迫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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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面臨的威脅或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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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和歸順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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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泄物、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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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觸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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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寶寶、可愛的卡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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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的婚姻關係、壞掉的售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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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強權(納粹主義、集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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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代表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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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受敬重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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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的信念(共產主義、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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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觸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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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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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憤、感激、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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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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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自豪感、對叛徒感到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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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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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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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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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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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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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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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愛國心、自我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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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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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禁欲、虔誠、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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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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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很清楚呈現出,人類為了適應各種難題而演化出這六項道德原則,這些道德原則都會有一些原始的觸發物,隨著歷史發展到現今,也會逐漸擴大或縮小相關的觸發物。面對這些觸發物,會有相應的情緒,而每項道德原則也會有相應的美德。海特指出,不同團體的道德原則比重也會不同,他以美國的政治自由派和保守派為考察對象,發現自由派是以關懷/傷害、公平/欺騙和自由/壓迫的道德原則為核心;而保守派則是六項道德原則都重視。
雖然兩派有三項重疊的道德原則,但是在比重上,兩派並不相同。相較之下,自由派更加強調「關懷」、「公平」和「自由」。而且,即使兩派都支持「自由/壓迫」這個原則,但是彼此的理解卻截然不同。自由派追求的「自由」,是普遍性的自由,包括弱勢、窮人都應該要能夠自由地實現他們的幸福人生;但是保守派的「自由」卻是強調自由市場與自由經濟,認為政府不應該干預市場的運作。
由於不同的文化經驗,型塑出側重不同道德原則的個體,因此形成的道德直覺也會有差異。道德直覺之所以如此深入影響人心,也跟我們產生的情緒或心理反應密切相關。而理性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事後把道德判斷給合理化。瞭解這一點,才能夠真正明白為何在一個民主社會裡,理性溝通並不見得可以達到共識。我們也可以更加明白到,很多宗教團體反對同性戀婚姻所提出的理由,為什麼往往把焦點放在「性」的關係上,因為在他們的道德感知裡,同性之間的性愛行為,觸發了聖潔/墮落的道德原則。若我們一味嘲笑、揶揄這些宗教團體,或責備他們為何不理性思考、沒有同理心等,不但無法促成有效溝通,反而會引起更大的對立。
海特指出,人類的生活從過去演化到現在,道德模組的觸發物有時候是錯誤導致的。換句話說,一些不見得是污穢、墮落的事物,在某些群體裡都可能變成是聖潔/墮落的觸發物。海特認為,若不了解「聖潔」的基本原則,就很難瞭解目前很多的醫療爭議,如在墮胎的倫理問題上,就會只停留在「胎兒究竟何時會有痛感?」的討論。同樣的,若我們可以瞭解關懷/傷害的原則在人類生活中是一項非常重要、普遍的道德模組,就不難理解為何許多人即使不是劉小妹殺童案的家屬,也會那麼強烈支持死刑。
社會對立的解決方法?
每個人的道德直覺不同,所以形成的道德判斷也不同,因此當一個人堅定不移地想成為一個有「道德」的人時,往往也會因為他的堅持而造成社會對立。海特認為,要化解社會對立,就要營造能夠緩和道德直覺衝突的外在環境,包括讓不同文化、團體的人建立友誼的私交關係,或者是尋找共同的敵人等。另外,海特也認為,對立的兩造,如保守派和自由派,有如中國的陰陽觀念,雖然彼此對立卻相互依存、互補。
他指出,自由派所重視的三項原則之中,以「關懷」的比重最大,也因為如此,自由派會特別關懷那些受到壓迫、歧視的受害者。另外,自由派主張干預市場經濟,對公司、企業實行限制,這些主張也會帶來社會的正面效果。而保守派重視的道德原則比較寬廣,某些時候能夠偵測到自由派所沒有察覺到的社會威脅。海特強調,保守派重視社群、傳統價值,強調社會的利益、秩序,某些宗教甚至可以讓人變成更好的鄰居和公民。自由派若過於追求改變,反倒會削弱道德資本,造成混亂失序的環境。因此,對海特來說,自由派和保守派雖然是政治光譜的兩端,但兩者的存在對於社會的良序發展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海特邀請對立的雙方,不妨嘗試理解對方所看重的道德原則,並與之有一次友善的互動,那麼就會比較容易傾聽對方的想法,甚至能以全新的眼光去看待這些有爭議的議題。
然而,理性在化解社會對立的問題上,其實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為我們可以透過各種鍛鍊的方式來提升我們的理性思考,藉由理性思考來反思自我,包括反思自己所認為是對的,或者過去一直堅持的判斷是否真的就是對的。格林認為,人的道德機制基本上是「雙程序系統」,道德直覺是「自動模式」,而理性推理則是「手動模式」,當道德觸發事件發生時,我們第一時間的反應是道德直覺,但是我們可以隨著時間的流動而切換成「手動模式」。而「手動模式」的一個重要任務,則是反思我們第一時間形成的道德直覺。也就是說,若將「時間」的元素放進來考量,那麼「理性」的任務就不僅只是用來支持當初形成的道德判斷,還可能會進一步反思該判斷。
要注意的是,格林認為,我們可以透過理性的方式尋找到共識,他提出「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的主張,指出不同道德觀的人可以基於事實的考慮,找出快樂淨值的極大化,以此作為道德爭議的解決基礎,他稱之為「共通貨幣」。然而,海特並不一定會承認這個觀點,因為格林背後的預設還是延續啟蒙理性的信念:人類始終可以透過理性來尋找到普遍、有效的共識。「效益主義」是否能夠解決道德爭議,其實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不過至少格林提出的「手動模式」,可以補充說明:理性介入不一定只是用來支持當初形成的道德判斷,還可以反思道德。
事實上,對很多人來說,道德判斷確實是來自最直接的道德直覺,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透過鍛鍊的方式讓理性介入這個過程。不過,要注意的是,與你爭辯的對方,不一定能夠馬上切換為「手動模式」,而即使給予更多的時間,對方也不一定會反思自己的觀點或改變自己的立場。這時候我們應該要做的,並不是指責對方不理性或嘲笑他,而是嘗試理解與感受他的訴求,特別是他個人的生命經驗、遭遇以及隨著而來的情緒反應,盡量避免引發更大的激烈情緒。也唯有真誠地聆聽對方的故事,尊重對方的道德直覺,才有可能進一步思考如何應對價值衝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