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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史講演錄(第四卷)

哲學史講演錄(第四卷)
哲學史講演錄(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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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群): Hegel, Georg Wilhelm Fr
    譯者: 賀, 麟 ; 王, 太慶
    出版社: 五南
    出版年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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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哲學是認識具體事物發展的科學。——黑格爾

    黑格爾的哲學系統分為: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其中「精神哲學」再三分為:主觀精神、客觀精神、絕對精神,《哲學史講演錄》即對應到「絕對精神」的最後環節。

    《哲學史講演錄》為黑格爾過世後,後人集結他的學生在其課堂上所寫的筆記編輯而成,通常被當作黑格爾最後一部作品,但在其哲學系統中,這部作品是最適合作為閱讀黑格爾文本的起點。

    《哲學史講演錄》共分四卷,本書為第四卷,講述(對黑格爾而言的)「近代哲學」:
      一、培根和波墨。
      二、思維理智時期:
      (一)理智的形上學時期:笛卡兒、斯賓諾莎、洛克、萊布尼茲......等。
      (二)過渡時期:巴克萊、休謨、斯圖爾特、孟德斯鳩、盧梭......等。
      三、最近德國哲學:雅各比、康德、費希特、謝林。

    作者簡介

    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8.27-1831.11.14)
    出生於今德國巴登-符騰堡首府斯圖加特。德國哲學家,為德國19世紀觀念論哲學代表人物之一。曾任家庭教師、紐倫堡文科中學校長、海德堡大學及柏林大學(今柏林洪堡大學)教授。

    黑格爾認為絕對精神是萬事萬物的本源與基礎,它的辯證發展經歷了邏輯、自然、精神三階段。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恆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黑格爾哲學的任務和目的在展示透過自然、社會及思維體現出來的絕對精神,揭示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性,探討思維與存在的辯證關係,在觀念論基礎上揭示二者的辯證同一。

    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法哲學原理》、《世界史哲學講演錄》、《美學講演錄》、《哲學史講演錄》、《宗教哲學講演錄》、《大邏輯》、《哲學全書》等。

    譯者簡介

    賀麟(1902-1992)
    四川省金堂縣人,美國哈佛大學哲學碩士,後赴德國柏林大學研讀德國古典哲學,1931年起任教於北京大學哲學系。1935年與馮友蘭、湯用彤、金岳霖等人成立「中國哲學會」。學貫中西,建立新心學」體系,為當代新儒家代表之一,亦是研究黑格爾大家。著有《近代唯心主義簡釋》、《文化與人生》等;譯有《小邏輯》、《哲學史講演錄》、《精神現象學》等。

    王太慶(1922-1999)
    安徽省銅陵市人,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專精西方古典哲學。精通英、法、德、俄、古希臘、拉丁文等多種語言,畢生致力於西方哲學研究、翻譯,譯作以準確曉暢著稱,譯有笛卡兒《談談方法》、《柏拉圖對話集》、費爾巴哈《宗教的本質》等。

目錄

第三部 近代哲學
〔引言〕

第一篇 培根和波墨
壹、培根
貳、雅各.波墨

第二篇 思維理智時期
第一章 理智的形上學時期
壹、第一階段
一、笛卡兒
二、斯賓諾莎
三、馬勒伯朗士
貳、第二階段
一、洛克
二、胡果.格老秀斯
三、湯瑪斯.霍布斯
四、庫得華斯
五、普芬多夫
六、牛頓
參、第三階段
一、萊布尼茲
二、沃爾夫
三、通俗哲學
第二章 過渡時期
壹、唯心論和懷疑論
一、巴克萊
二、休謨
貳、蘇格蘭哲學
一、湯瑪斯.李特
二、詹姆斯.柏阿蒂
三、詹姆斯.奧斯瓦德
四、杜格爾德.斯圖爾特
參、法國哲學
一、否定的方面
二、肯定的方面
三、關於具體的普遍統一的觀念
四、〔德國〕啟蒙思想

第三篇 最近德國哲學
壹、雅各比
貳、康德
參、費希特
肆、謝林
伍、結論

譯後記
術語(部分)主題索引
人名對照與簡介
黑格爾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