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Ian Olasov
「主觀」的意思很難捉摸。這詞至少有兩種意義:一種跟知識和推論有關,第二種則是關於東西為什麼會是它們現在的樣子。例如,假設就連資訊充分且講道理的人,對於一個東西是什麼顏色都無法達成共識,那麼這就代表顏色在第一種意義下是主觀的。又例如,假設東西本身其實沒顏色可言,而是相對於不同的人呈現出不同顏色,那麼這就代表顏色在第二個意義下是主觀的。在第二種意義下,顏色是主觀的,就像說現在是幾點幾分,以及說什麼在什麼左邊。
沒有單純的十一點十一分這回事,永遠要看是在這個還是那個時區的十一點十一分;也沒有單純的「在左邊」這回事,而是某個東西是在相對於某個視角的左邊。如果顏色在上述意義下是主觀的,那當我們說某個東西是紅色、粉紅色或紫色,我們其實不是在談那個東西,而是在談我們自己。
(離題一下:在哲學裡,上面第一種主觀也被稱為知識論上的主觀,「知識論」(epistemology) 這個詞來自古希臘,意思就是知識;而上面第二種主觀則被稱為形上學上的主觀,「形上學」(metaphysics) 主要關於這個世界真正的樣子,而不只是關注我們如何理解或談論世界。考慮到這兩種主觀很容易搞混,當我們看到一群聰明人無法取得共識,可能就不會太快下定論,說他們各自的主張是在談論他們自己,而不是談論這個世界。)
但在這消息傳開之後,還是有些人堅持圖片裡的裙子是白色和金色。如果你一方面知道那件裙子是藍色跟黑色,但一方面又堅持它是白色和金色,那最好的解釋就是,你的意思是說它對你來說是白色和金色。但若是這樣,你的意見跟那些認為裙子是藍色和黑色的人其實沒衝突。這種情況就像是兩個人分坐餐桌兩邊,一個說沙拉在義大利麵左邊,一個說沙拉在義大利麵右邊。這兩人之間並沒有意見衝突,因為他們談的其實是自己的視角。同樣道理,有時候我們所判斷的顏色,在形上學上是主觀的。
但也有時候不是。在我們發現那件裙子是藍色和黑色之前,很多人認為裙子是白色和金色,而且那些主張並不只是在描述那張圖片對他們來說看起來是什麼樣子。那些主張想說的是,如果你真的把那件裙子放在不同的光照下檢視,你會同意它是白色和金色的。當然,這種說法後來被證明是錯的,而這些人也修正了看法。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有時候我們關於顏色的判斷並不是在討論自己的視角,也並非形上學上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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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但是就算那裙子真的是藍色跟黑色好了,它之所以會是藍色跟黑色,最終也是取決於人類的視覺經驗。物體確實有顏色,但它們之所以有顏色,至少部分來說,也是來自我們以特定方式去經驗這些物體。如果沒人真的看過顏色,那東西就不會有所謂藍色黑色,或者白色金色可言。因此,顏色可以說是只存在於我們腦子裡,或者是因為我們的腦子才存在。當我說顏色是主觀的,就是這個意思。
或許吧,但我們幹嘛這樣想?在這裡,我們可以拿形狀來跟顏色比較看看。我們的視角以及光照方式,會改變物體看起來的形狀。人類對形狀的感知,就跟對顏色的感知一樣,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有所改變。(跟大家分享我最愛的案例:凹臉錯覺 (the convex face illusion),這個錯覺裡面的臉有時候看起來是從那個平面往外凸,有時候是從那個平面往內凹。)我們今天當然可以很快地下定論說,顏色是存在於我們腦子裡的,但問題是,我卻很少看到有人這樣講形狀。
當然,物理學家要說明事情,也不需要提及椅子。這並不代表椅子僅僅存在於我們腦子裡,不是嗎?
※ 本文為時報提文化供之文摘,摘自奧拉索夫, 伊恩., & Olasov I.
(2021). 來問問哲學家.
pp.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