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青年哲人獎 | 評選標準 | 哲學新媒體

評選辦法

評選分四階段進行:

  1. 形式審:由哲學新媒體編輯團隊進行參賽資格審查,確認參加資格、文章形式是否符合競賽規定後,進入初審。為求公正,所有進入初審之投稿論文均採匿名審查。
  2. 初審:由當年度組成之審議委員擔任評審( 3 ~ 5 名),進行第一輪審查,挑選出足以進入決選之文稿。
  3. 線上報告:進入決審之參賽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日期與時間進行線上報告(簡述論旨 5 分鐘、評審提問 10 分鐘),若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視同放棄參賽。(面試目的在於確認參賽者是否清楚自己寫的論證,面試本身沒有成績,並不影響論文本身的評分。)
  4. 決審:由各個審議委員按照論文內容決定心目中之首獎,如有落差則進入審議討論後決定首獎與佳作。

決選評分原則

  • 切題:文不對題和離題是所有論說文最嚴重的錯誤。
  • 論述融貫程度:論說文的每個元素之間需要藉由邏輯關係環環相扣,如果前文不對後語,或各個段落分別在處理不同問題各自沒有關連,那作品的融貫程度就十分可議。
  • 論點原創性:除了推論的邏輯嚴謹程度,哲學論說文的重點也在於翻新探討問題的視角。

 

※ 投稿作品如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