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金錢或名譽,柏拉圖的理想國 | 哲學新媒體
來稿

金錢或名譽,柏拉圖的理想國

整頓你的靈魂!
柏拉圖的倫理體系非關公平,也不是關於正義的原則,就連「我的行為事實上是否展現出良好的成果,它成功還是不成功」的問題,柏拉圖也不是真的感興趣。人的行為應該出於公正的動機,因為這是有助於掌握美好人生的必要要素。

您在這裡

難度:
1

金錢和名譽是形影不離的嗎?擁有很多錢,在道德上究竟是好還是壞?因為富人更容易說出真相,並且總是有能力償還虧欠他人的債務,所以他所擁有的財產是否有助於公平正義的伸張?這些問題開啟了西方歷史中的第一部政治哲學名著——《理想國》,此為柏拉圖所著關於國家的對話錄,內容包羅萬象。

裡頭的虛構場景上演的時刻適逢伯羅奔尼撒戰爭,推測約在西元前四○八或是四○七年間; 也就是柏拉圖年紀正值雙十的時期。作為舞臺佈景的是兵器匠波勒馬庫斯 (Polemarchos) 在比雷埃夫斯的家裡,他是一位富有的外籍居民,不被賦予自由權的服苦役者。在這個地方碰巧聚集了大概七個人,當中有蘇格拉底、柏拉圖的哥哥阿得曼托斯與格勞孔,以及詭辯家塞拉西馬柯——他同樣是一位歷史證實真的存在的人物。屋主的父親刻法羅斯 (Kephalos) 恭迎蘇格拉底,他們迫不及待地開始侃侃談論起財富為刻法羅斯所帶來的便利舒適。這位年老的兵器匠解釋道:擁有很多錢的結果就是不會虧欠他人什麼東西,並因此有能力掌握對真理盡忠職守的人生。沒有積欠任何人什麼東西的人,也就不會虧欠誰人情。經濟上的債務與道德上的人情債與有商業頭腦畫上等號,而財富相對能協助達到誠實正直、獲得公平正當的人生。

不過,蘇格拉底馬上駁斥了刻法羅斯:一個有錢、尊重他人財產並且說實話的人,連正義的邊都還沒碰到,根本差遠了。要是我對一個瘋子說實話,然後把屬於他的武器交給他的話,會是什麼情況?毫無疑問既瘋癲又不公正。

波勒馬庫斯表示贊同:正義是藉著以他人應得的方式對待人來向別人證明的東西。蘇格拉底抱持懷疑:我們要如何清楚知道什麼是誰應得的?我們的舉止是由種種錯誤判斷交織而成,讓不公正之人受到不公對待也不會讓世界變得更公正。此時塞拉西馬柯加入討論的行列,他扮演的角色是激進的懷疑論者(就像今天三不五時可以在偏左派的網路論壇上發現的人)。這位詭辯家表示:公平正義根本不存在,關於它的連篇廢話最終只是為了粉飾統治者的利益;強者達成對自身有利的條件,隨後大言不慚地對「公平正義」高談闊論、接著立法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

如此偏激到要根除正義的地步,在蘇格拉底看來太過火了,他提出反對:統治者並不總是清楚知道對自己有利的是什麼,手握強權的上位者訂定的法律也有可能對自己造成傷害,那麼他們為「公平正義」下的定義就不再對他們有利了。這個論述相當脆弱,塞拉西馬柯也沒有投降,他又出手丟了第二張王牌:儘管每個人都自然能感覺到不公平的事以及打壓的不公義,但是用這種方式讓自己過著快活人生的獨裁者卻還是人人稱羨。由此可以推論出兩件事:公平正義對於人類幸福快樂的價值被高估了;另外,將自己從所有幻覺中解放,並且過著蠻橫又肆無忌憚的人生,才是明智的作法,反正那些上流人士本來就這麼做。

柏拉圖將塞拉西馬柯描繪成伶牙俐齒的模樣。道德在公平正義上沒有任何基礎嗎?難道沒有一個可以為道德行為制定基礎的普遍有效的常數嗎?不管怎麼樣——蘇格拉底如此向塞拉西馬柯提出異議——專制暴君的一舉一動也不可能徹底不公不義,他也得為了自己的政權而仰賴與他人合作,至少在這裡展現出他最低限度的正義舉動。

不過,這個仍舊不堪一擊的論述並不是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這時踏上的道路。起初他先駁斥了格勞孔如下的聰明建議:人們並非為了公平正義而舉止得宜,而是他們符合道德的行為是出於對表彰肯定的期待。事實上這個想法完全引領潮流,今天日諸如社會及經濟心理學之類的現代學科就是以此為出發點,雖然它們無法為此援引柏拉圖,因為它們所要證明的不是這一點,而是它的反面。其他的對話參與者所犯的錯誤在於,他們將正義視為某種和他人打交道時所要實踐的東西,即面對周圍的人的責任義務。可是對柏拉圖來說,正義是一種優先和我自己約定的事情

對他而言,「自然的秩序」是參考的基準,就如同萬物在大自然中井然有序並因此「公正」,人類也必須竭力將自身的靈魂整理得井井有條。柏拉圖在對話錄《高爾吉亞篇》中已經描寫過各種不同的靈魂部位——欲望、膽量(或憤怒)與理性——必須保持協調;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若整頓良好,如此一來「公平正義」就會如主導自然般主導人類的靈魂。

自然的和諧、良好秩序及「公平正義」為自發性的概念是傳統的希臘思維,這點我們從阿那克西曼德與柏拉圖的眾多其他先進就知道了。縱使如此,「自然的正義」仍是一個強而有力的假設,並且帶來影響深遠的結果。將善良又正義的行為視為與自然一致的行為是一種用來定義倫理的相當特定的形式,後來的哲學家將之分類為自然法倫理 (Naturrechtsethik);除了零星幾個主要在神學文本發現的例外,歷史上對於這種規範的根據大多略過不予理會。也就是說,靈魂與自然的協調一致佐證不易,就連我們對於自然觀念的想像也有所變化。撇開祕教主義者不談,今天的我們很難將大自然的變化無常、災難禍害與血洗屠殺看作公平正義的活動。

對柏拉圖這樣的自然法倫理學家來講,正義是我靈魂的客觀狀態,可以竭盡全力來達成。我們必須試圖盡可能專心參與共享正義的神聖理型;如果在我們之內有大量的正義理型,我們就能感受到靈魂力量間的和諧,因為正義將勇氣智慧審慎的傳統主要美德合而為一,並整理成最高級的美德。接著,我們就活在「伴隨著善良精神」的至福 (eudaimonia) 之中。在柏拉圖以及其同代人的想法中,重要的關鍵無它:過著與自己和諧一致的快樂生活!為此,內部的正義是絕對必要的首要條件。任何和自己在道德上不和睦的人,在其靈魂深處不可能真的感到至福;或者就如柏拉圖出乎意料地精準表達的:如果行得正、坐得直,我的人生會遠比不這麼做的人生還要愉快舒適「七百二十九倍」。

柏拉圖利用這個至福即心滿意足的靈魂和平—與商人、自私自利的政客和獨裁者所擁有的效率思維和膚淺的快樂相抗衡;它藉由道德良好的人生來實現,這樣的人生既健康又美麗。

柏拉圖
Herm représenting Plato
從今天的角度看起來,這一套道德良好人生的倫理顯得異常私人,因為一切首要都是著重在個人的靈魂之上。兩千年以後,哲學當中將會產生一個全然不同的倫理根據,這個根據將公平正義的理型普遍有效化。然而,柏拉圖卻不怎麼重視為所有人定義法規或至少「權限」這件事。抽象理解的「公平正義」概念並不在希臘思想的中心,僅在邊緣閃現。因為世界的公正秩序應該在宇宙中預先給定,於是柏拉圖也就不曾質疑這套秩序是否公平;秩序畢竟不是由人類所創造,而是由諸神或者某個人完成的。儘管他努力想證明這個預先給定的秩序亦即正確的秩序,但是對涉及秩序的所有人的公平性問題,一直到自然不再作為範本的遙遠未來才出現。此刻變得明朗的是,公平是人們必須在不依賴給定範本的情況下創建的東西。不過,直到那之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所以,柏拉圖的倫理體系非關公平,也不是關於正義的原則,就連「我的行為事實上是否展現出良好的成果,它成功還是不成功」的問題,柏拉圖也不是真的感興趣。人的行為應該出於公正的動機,因為這是有助於掌握美好人生的必要要素。

這種正義的標準是不變的自然。當靈魂相應而秩序良好的話,就是公正的;當世界裡的各種比例關係與自然秩序配合一致,它們就是合法的。同時,柏拉圖保留了許多舊貴族倫理的價值:人生是戰場和捉對廝殺,這點無疑成了假定的前提。即便道德達成卓越,重點似乎仍在於勝過其他人!在如此自豪又私人的倫理基礎上,真的有辦法建立起國家這棟高樓嗎?

※ 本文為出版社提供之書摘,摘自普列希特, 理察.大衛., & Precht R. David (2021).  認識世界:西洋哲學史卷一. pp.171-175. 粗體字為編輯所加。

商業周刊出版社(Business Weekly Publications) 創立於1987年,原為商業周刊雜誌的出版部門,初期以出版商管專業書籍為特色。
訂閱會員推薦
推薦
0 人投票。
訂閱哲學新媒體,支持作者持續創作、打造長長久久的哲普推廣與哲學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