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英國哲學家,牛津學者以及醫學研究者。他的重要著作《人類悟性論》,辯護了經驗主義並自認在顧及廣泛主題光譜的情況下為人類的理解能力畫下了界線。這本書以詳盡的論述告訴我們,我們能合法地主張自己知道些什麼、不能知道什麼。
洛克是英國哲學家,牛津學者以及醫學研究者。他的重要著作《人類悟性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89)),辯護了經驗主義並自認在顧及廣泛主題光譜的情況下為人類的理解能力畫下了界線。這本書以詳盡的論述告訴我們,我們能合法地主張自己知道些什麼、不能知道什麼。
洛克與沙夫堡伯里伯爵的合作,讓他成功地成為一位政府官員,負責收集貿易、殖民地、經濟報告與敵對政治活動的情資,而最終成為一位革命份子,促成了 1688 年的光榮革命。在他的政治作品中,最有名的就是《政府二論》(Th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其中他論證主權在民,並用自然權利與社會契約等觀念去說明合法政府本質為何。他也在《論寬容》(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一書中主張政教分離而聞名。
洛克的許多作品都被認為是反對威權主義。不管在個人與制度—如政府—的層次上都很明顯。對於個人,洛克想要每個人都運用理性去尋求真理,而不要單純接受權威的意見或者盲從於迷信。他要求我們將對命題的贊同分攤到命題的證據上。在制度的層次上,區分制度的合法與非法功能變得很重要,對應到這些制度能否能合法使用武力的區別。
洛克相信使用理性去掌握真理、決定制度的合法功能,將能促進個人和社會在物質與精神上的福祉。最終,這也等於是遵循了自然律以及滿足了實現人性的神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