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篇〈公民哲學之對話中國(五)正視中國〉。本文為中研院歐美研究所鄧育仁研究員所寫〈公民哲學之對話中國〉,緣於文長,分多篇文章刊出。
在全境預設下,國度與國度之間是彼此高度獨立的。國際合作是在這種彼此獨立的條件下展開。由全境預設的觀點出發,國度通過自由市場而自然形成的比較利益的資源配置與利益分享,是互利互惠的,不是任何國度能強行安排的,是故,由此形成的國際秩序是公平合理的。在此觀點下,中國一再以黨國意志,運用政治及國家財政金融手段,控制企業,介入市場,是破壞國際自由市場、違犯國際公平合理秩序的行為。中國竟然再把從國際市場撈取的巨額利潤,大幅度投放到建軍強軍上,並以此新式裝備的武裝力量,威懾鄰國,強勢堅持其破壞和違犯的行徑。簡單來說,中國是一個不遵守國際規則、破壞國際秩序並妄圖成為全球霸權的非民主區域強權。美國政府似乎就是由此觀點看待中國。如果確實如此,那表示羅爾斯全境預設下萬民法的模式思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及其理想敘事的觀點。
臺灣站在美國「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秩序」理想敘事這邊,不是只因為美國仍是主導國際秩序的大國、臺灣已經分潤到國際市場比較利益的好處,以及美臺同為民主憲政國家並分享自由平等、互惠合作和公平合理的價值理念。從國際觀點下萬民法的模式思考檢視,臺灣,作為其中的艱難國度,有兩個重要理由支持它選擇站在民主大國這一邊。成為艱難國度的民主小國,和平保障,以及通過協商獲得協定時大國承諾的可信度,是選擇時十分重要的考量。和平,以及信守協商定下的承諾,是民主國度相互之間的運作方式,也是民主憲政制度所要保障的價值。
對比於此,共黨中國,作為一個強大的非民主國度,以其針對性的軍事部署和持續性的武力威脅,持久地把臺灣壓制在艱難國度的位置。大國在以武力威脅下給予小國的任何承諾,是難以令小國相信的。而且,共黨中國境內嚴格管控言論,缺乏制約黨政一言堂的言論自由的制度環境與政治文化。沒有言論自由的非民主大國,令小國難以獲得檢驗它的理想敘事是否只是虛假故事的忽悠手段,以及它的承諾是否只是階段性的統戰謀略,階段性目標達成後就會隨時單方面撕毀承諾。武力威脅加上嚴格管控言論的非民主大國給民主小國的訊息其實是:即使你不同意我的說法,即使我的話經不起檢驗,你願意相信我最好,如果你不相信,最後還是我說了算。對於這種武力威脅和管控言論背後透露出來的訊息,沒有任何文明的、重視人格尊嚴的國度可以合理接受的。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有所謂的「對話」,那是擺好樣子,為未來的真實對話,盡一分力,做一點準備。如果大國不能帶給小國和平的保障,也無法讓小國相信它會信守承諾,那麼,它的理想敘事,就跟事實脫鉤,而難以成為小國願意跟隨並參與其中的國際秩序。這也是說,在萬民法模式思考裡,臺灣,作為一個民主小國,不會選擇站在共黨中國「打造新型大國關係的正義鬥爭」理想敘事這一邊,也不會願意跟隨並參與到那種理想敘事下國際秩序的建構。然而,這種不會選擇也不會願意的後果是:臺灣總落在艱難國度的位置。要和平擺脫艱難國度的困局,除了與時俱進建立適合的軍備和武裝力量外,尋求民主大國的庇護,並對話中國,是萬民法模式思考下宜做的選擇。接下來就由國際觀點下萬民法的模式思考,依序討論民主大國應當庇護的理由,以及宜如何展開對話中國的工作。
兩個相關的理由要求民主大國必須庇護艱難國度。第一,民主大國宜聯合所有的民主國度,以及善治國度,維護萬民法的規範秩序。按萬民法第 5 條原則「國度有權利進行自衛戰,但沒有權利引動基於任何其他理由的戰爭。」這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國度,包括共黨中國這樣的非民主大國,可以對艱難國度引動戰爭。萬民法的精神是和平解決爭端。引動戰爭是不法國度的行徑,是要被譴責、防範、圍堵和制裁的。
第二,前文論及,領土正當性三步曲第三步要看在地住民的認可、民主或善治國度的制度建置,以及善盡國際人道救援以及援助困難社會等等的國際義務。以通則的方式來陳述,在萬民法下,沒有任何國度的國土占領,本就具有正當性,要在萬民法下具有正當性,國度除了要善盡國度境內的治理權限,還要善盡萬民法下的國際義務。在確立由國際觀點(而非全境預設)定位萬民法的模式思考下,除了困難社會需要被援助,艱難國度也是需要被援助的,不過,援助的方式不是協助它建置起碼的民主或善治國度的制度,而是根據萬民法第 5 條原則,給予和平庇護。這是民主國度和善治國度證立自己領土正當性的必要條件。
再者,共黨中國宣稱臺灣是它神聖領土的一部分。根據領土正當性三步曲,此宣稱,就是宣稱,沒有任何證成效力。看重此宣稱,是看重它背後的意圖與武力威脅,以及宜如何審慎應對可能的不法之國的作為。值得附帶一提的是,尋求和平庇護總會捲入種種協商談判的過程。作為民主小國的臺灣,在與民主大國協商談判時,不必太過退讓,重要的是提出公平合理的要求,特別是在民主大國,因國際現實,需要展示它正當地位的時候,和平庇護,除了是正當要求外,也是民主大國利益所在。
在對話中國方面,首要的是清楚提出並建立起彼此可以講道理的條件。前文提到,武力威脅加上嚴格管控言論的非民主大國,是無法取信於任何文明的、重視人格尊嚴的國度。沒有基本的可信度,則難以建立起彼此可以講道理的條件。沒有彼此可以講道理的條件,則理想敘事也就跟事實脫鉤,從而失去它在國際秩序價值論述上的意義。這相當於說,在現代文明世界裡,共黨中國的「正義鬥爭」的理想敘事,不僅不能取代「公平合理」的理想敘事,而且在國際秩序的價值論述上,其實沒有任何位置可言。它的「正義鬥爭」最多只能在武力威脅和嚴格管控言論上,取得相應的現實效力。如果中國不是只想取得區域強權的現實效力,而且還想維護或建立文明的、有價值內涵的、兼顧理想與實務的國際秩序,那麼,改變武力威脅和嚴格管控言論的作為,採取和平處理爭端的方式,並建立起言論自由(包括政治言論表達)的制度環境與政治文化,才是開始講道理並以文明方式對待其他國度的起手式。
以上提到的改變,不表示中國只能被框束在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裡。立足臺灣來看,由國際主義觀點取代全境預設,重新展開萬民法的和平理念、價值訴求,以及兼顧理想與實務的規範性論述,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度可以為自己重新站上文明位置並建立起更公平、更合理的國際秩序的起點。這個起點,由社會主義國際觀點下所看到的貧富差距的問題來說,尤為重要。對許多國度而言,包括臺灣這樣的民主小國,貧富差距,乃至來自民主國度重視公民自由平等地位的「你和我」,在此時此地所看到的,無論國度境內或國度與國度之間,貧富極度不均的現象,是非常有感的。如果社會主義國度能夠在萬民法的規範下,為這種全球性貧富差距的現象,提出可行有效的改革方案,或做出實質的改善,那會是在善盡國際義務上,真正展示大國風範,為領土正當性,以及建立新型大國關係,走出實實在在的一步。
對臺灣而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度還可以在「中國特色」上贏得臺灣民眾的心。怎麼做呢?如上所說,重要的第一步是建立起可以講道理的條件,也就是放棄武力威脅、徹底落實和平解決爭端的作為,以及建立言論自由的制度環境與政治文化。第二步則是在全球貧富差距問題上展示大國善盡國際義務的風範中,革新國度治理方式,實現古典中國以公開公正方式從民間擢拔人才、在一定程度實現但最終無奈瓦解的「選賢與能」的政治制度。民主大國所實現的民主憲政,有時難免落入民主倒退、民粹崛起的政治情勢,而民主制度總在實踐上捆綁著自毀根基的力量與情境因素。如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度能在建立起可以講道理的條件以及革新國度治理中,汲取現代民主憲政的優點,並推出能落實「選賢與能」的政治制度,那麼,憑著地緣鄰近和語言接近的便利,把臺灣民眾心向美國的總體態勢轉化成心向中國,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最後,值得再補充一點:氣候變遷,以及生態環境的破壞,已經成為侵蝕乃至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摧毀地球文明的重大威脅。它帶來的人間苦難和摧毀文明的程度和規模,都會是歷史上前所未見且全球性的。古典中國政治的理想敘事,總包括減少苦難和維護文明的維度。如果社會主義中國真要能繼承古典中國文明傳承的菁華,那麼推動國際合作,共同治理全球氣候與生態環境,援助、收容或安置目前已經出現的氣候難民,以及要求像美國那樣的民主大國必須充分合作,共同分擔責任,是進一步善盡國際義務、完善領土正當性要求,以及展現文明中國內涵的大國作為。
結論
本文提出一個仍在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裡具有全局觀的「立足臺灣,對話中國」的思考模式。這個全局觀是由公民與哲學視角展開。為了提出可貫通全局的思考模式,本文的論述,側重觀點之間的連結與統整,特別是在領土正當性、國際人權、言論自由和國際義務等價值觀點的部分,有些論證細節則暫時略過。以下總結列出的要點,是本文提出構成全局觀核心但細節仍有待進一步論證的觀點。
本文論述的參考起點,是羅爾斯全境預設下萬民法的思考模式。全境預設指的是:國度中的每一位公民,都只因出生來到這個國度,成為這個國度的成員,也都只因死亡離開這個國度。在全境預設下,國度與國度之間是彼此高度獨立的。放到萬民法的模式思考裡,全境預設遮蔽了領土正當性問題,導致了在人權議題上出現推理的瑕疵,使原本應當是原則性的推理要求,成為權宜之計的措施。
本文提出由全球高度連結、國度與國度之間高度相互影響的國際主義觀點,取代全境預設,重新展開萬民法的模式思考,並由此國際主義觀點,把領土正當性問題重新框設為(1)接受國度既成國土占領的國際現實性、(2)設立國界分土而治的必要性有其正當性,以及(3)特定國度治理國土的權限三步曲證成的問題,其中,第三步展示了國土不是國度的財產,而是國度邊境控制、國境管轄以及境內資源開採利用的治理權限。特定國度對其國土是否實際擁有邊境控制、國境管轄、資源開採利用的治理權限的正當性,要看在地住民是否認可,國度是否建立起起碼的民主或善治國度的制度,以及有沒有善盡萬民法下的國際義務,例如,共同合作落實人道救援、援助困難社會、庇護艱難國度、改善貧富差距,以及妥善因應氣候變遷。
同樣由此國際主義觀點,本文提出由「任何人,到任何國度,都應享有的基本自由與權利」國際人權的概念,或者,由跨國角度來陳述,「自由平等原則要求下除了參政權之外所有的基本自由與權利」,來確立萬民法下對所有國度的基本要求,並由「參政權之外所有的基本自由與權利」,來確立言論自由,特別是政治言論自由,在萬民法下的定位及其可商榷的空間。
也是由此國際觀點,讓立足臺灣的公民,在此時此地的「你和我」,看清為何共黨中國無法讓人相信它會信守承諾,以及為何它的理想敘事在國際秩序的價值論述上其實沒有任何位置可言。不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度還是有其值得讓人期待的未來,特別是在貧富差距的問題,以及在革新國度治理中繼承古典中國選賢與能、減少苦難、維護文明的政治理想的可能性上。對此期待,重要的第一步,是中國和臺灣,建立起可以講道理的條件,也就是中國要徹底落實和平解決爭端的作為和建立言論自由的制度環境與政治文化。當中國真正走出這重要的第一步時,我樂觀相信,「你和我」,無論是來自哪個民主國度,在此時此地,將看到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將逐漸轉化,將愈來愈重視全球高度連結的國際環境如何影響國度各自的制度後果與治理效能,以及在種種議題上國際合作治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而美國與中國的競爭與衝突,也將因此往「善善衝突」和平共生的方向演進。
最後,由此國際觀點,萬民法第 8 條宜修訂為:國度要善盡國際義務,要共同合作落實人道救援、援助困難社會、庇護艱難國度、改善貧富差距並妥善因應氣候變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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